拼音: fā fáng
注音: ㄈㄚ ㄈㄤˊ
词条: 发房(發房)
谓将案件交给承办例行公事的书吏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回:“知县准了状子,发房出了差,来到 严 家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出堂规》:“审毕,招房即将口供呈堂判日封缴案上,候出审语,发房存案。”